偶记二:诸葛亮的另一面

诸葛亮,自从三国的小说起来,就渐渐的变成了一个道德完美、本事超群的神话般的人物。在《三国演义》里更是呼风唤雨了。同时。他也成了儒家道德的楷模,事君忠,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。钱穆说“

有一诸葛,已可使三国照耀后世,一如两汉。”

钱穆是以传承道统自居的人。在他的眼里,诸葛亮就是道统的化身,足以“照耀后世”了。相反,诸葛亮的对立面,也是蜀汉政权的对立面,曹操,就成了奸雄。虽然开创的事业还算不错,但依然是上不了台面。因为中国的历史人物,有一些是没有事业的,不能用事业来评价的。所谓“有表现与无表现”之别。但具体到诸葛亮,到底是算有表现的人物还是无表现的人物呢?若说是有表现的人物,显然不符合钱穆的道统胜于事业的观点。若说是无表现呢?也不好,因为诸葛亮草庐对策、为刘备驱驰、白帝托孤、举国伐魏等等,是何等的有表现啊。钱穆没有明说,只是标榜诸葛亮的照耀后世的道德光辉,仿佛在乱世三国,只有道德的光辉,才是中国的唯一出路一样。

可是,如果仔细看,钱穆所谓的儒家道德楷模诸葛亮,竟没干过一件符合儒家标准的事情。儒家以仁相标榜,诸葛亮治蜀,实行的却是法治。《蜀记》里有一段话,说得很明白:

刘璋暗弱,自焉以来,有累世之思,文法羁摩,互相承奉,德政不举,威刑不肃,蜀土人士,专权自恣,君臣之道,渐以陵替。宠之以位,位极则残;顺之以恩,恩竭则慢,所以致弊,实由于此。今吾威之以法,法行则知恩,限之以爵,爵加则知荣,荣恩并济,上下有节。为治之要,于斯而著。

就是在我们熟悉的《出师表》里,也有诸葛亮行法治的很明显的例子,比如:

宫中府中,俱为一体;陟罚臧否,不宜异同: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,宜付有司论其刑赏……

被钱穆奉为三国道德楷模的诸葛亮,为什么行法家事呢?这事恐怕还得从刘备立国说起。蜀汉政权的前身,是刘璋的益州势力。后来刘备厚着脸皮抢夺了益州,作为一个外来户,支配本地的地头蛇,其困难是不难想见的。如何平衡益州本地大族和刘备外来势力之间的关系,可是一门学问。搞得好,大家其乐也融融,和谐社会;搞得不好,龙争虎斗,两败俱伤。益州本土势力强大,刘璋时代,对本土势力多多依赖。现在刘备作为一个外来户,想要维持在益州的统治,首先要解决本土势力的问题。诸葛亮首先打击了益州土豪的气焰,就是通过制定严刑峻法。当然,益州土豪也不是软柿子,谁想捏就能捏的,否则,怎么称其为土豪呢?这不,诸葛亮一行法治,立刻有人不乐意了,《三国志•诸葛亮传》注引《蜀记》说“亮刑法峻急,刻剥百姓,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。”这里说的君子小人,其实就是指那些益州土豪。那么,为什么他们“咸怀怨叹”呢?原来刘备集团来到益州,本身是一穷二白的,士兵都快吃不饱肚子了。为了打开困境,刘备也不顾“仁义”了,打起了天府之国的主意。他是这么激励将士攻取益州的,“初攻刘璋,备与士众约:‘若事定,府库百物,孤无预焉。’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,“弟兄们,打下了益州,吃香的喝辣的由着大伙,我不管。”连一向以仁自诩刘备,都这样表态了,可见当时刘备集团的困窘。取代刘璋后,问题并没有解决,士兵还是吃不饱,公务员也快发不了工资了,这让刘备很揪心。

怎么解决经费来源的问题呢?刘备是这么干的,发行大额的钱,叫做“值百钱”。也就是说,新发行的一个值百钱,购买力相当于一百个当时通用的五铢钱。很快,刘备的钱袋子就鼓起来了。这些钱是哪来的呢?是经济效益吗?不是,当时刘备刚刚立足益州,恐怕还顾不上发展经济。那只剩下一个途径了,就是搜刮别人的钱。别人当然是那些益州土豪了。他们家大业大,但都是以五铢钱为标准的,现在刘备来这么一下子,相当于让他们的资产一下贬值了一百倍。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,能不招人恨吗?

除了令货币贬值,刘备集团还把盐铁的专利从益州土豪的手里夺了过来。四川本来自古以来就是盐铁资源丰富的地方,过去这些利益一直控制在本地土著手里。现在被刘备集团夺走了,不怨叹是不可能的。

诸葛亮通过经济的、法治的手段,不断打击益州土豪势力,最终目的就是让刘备这个外来户能在益州立足。

通过诸葛亮的法治,益州才牢牢地掌握在了刘备集团手里。从他的所作所为了,看不到一点儒家道德楷模的样子。钱穆一厢情愿地以儒家道德推举诸葛亮,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。

或者说,诸葛亮“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”,这耿耿忠心,难道不是儒家的道德标准?确实,诸葛亮一生忠于蜀汉政权,但以儒家道德目之,却也不合适。被人称道的“白帝托孤”,是何等的感人肺腑,何等的君臣相得。但事实是怎样的呢?要探寻其真相,就要丢掉《三国演义》,去历史材料里寻找。

在《三国志 先主传》里,刘备托孤的情形是这样的:

先主病笃,托孤于丞相亮,尚书令李严为副。

在《三国志 诸葛亮传》里,是这样的:

先主于永安病笃,召亮于成都,属以后事,谓亮曰:“君才十倍曹丕,必能安国,终定大事。若嗣子可辅,辅之;如其不才,君可自取。”亮涕泣曰:“臣敢竭股肱之力,效忠贞之节,继之以死!”先主又为诏敕后主曰:“汝与丞相从事,事之如父。”

在《三国志 李严传》里,是这样的:

三年,先主疾病,严与诸葛亮并受遗诏辅少主;以严为中都护,统内外军事,留镇永安。

可见,刘备托孤,并不是托给诸葛亮一个人的,还有另外一个人,就是李严。李严是谁?李严是从前益州主人刘璋的部下,后来投靠了刘备,自然是属于益州本土势力的人物。刘备好不容易从益州土豪手里夺了益州,为什么临死时又托孤于一个益州土豪的代表人物呢?为什么又要让诸葛亮“君可自取”呢?历来人们认为这是君臣相得之故,似乎不然。如果刘备真有心把蜀国让给诸葛亮,就没必要再托孤于一个不是来自刘备集团的“外人”李严,更不会当着李严的面对诸葛亮说出“君可自取”的昏话。刘备表面上一副仁慈相,其实却很会耍手段,白帝托孤于诸葛亮和李严,其实是逼着诸葛亮在李严这个益州本土势力代表人物面前表态。诸葛亮也是聪明人,他不会真的以为刘备有让他自取的意思,他知道这不过是君主做做样子罢了,所以才哭着说“臣敢竭股肱之力,效忠贞之节,继之以死!”好了,既然诸葛亮表过忠心,刘备似乎也放心了一些,于是才要儿子刘禅“汝与丞相从事,事之如父”,做出一副君臣相得的样子。

托孤这出戏以后还有余波。李严自认为是托孤之臣,渐渐就有与诸葛亮争权的意思。为了扳倒诸葛亮,他也曾使出灌迷魂汤的办法。原来李严曾经给诸葛亮写信,要诸葛亮受九锡,进爵称王。诸葛亮当然不会上当,他在给李严的回信里说:

吾与足下,相知久矣,可不复相解!足下方诲以光国,戒之以勿拘之道,是以未得默已。吾本东方下士,误用于先帝,位极人臣,禄赐百亿。今讨贼未效,知己未答,而方宠齐、晋,坐自贵大,非其义也。若灭魏斩叡,帝还故居,与诸子并升,虽十命可受,况于九耶!

其中“虽十命可受,况于九耶”一句,如果出于儒家道德楷模诸葛亮之口,真是不能想象。诸葛亮在这封信里毫无遮掩地说出,正是他对李严试探的极好反击。相当于告诉李严,当初先帝托孤,是你我两人都在场的,就是我做了什么大事,也是先帝允许的,用不着你来这里指导我。当然这些都是过场的话,就跟托孤一样,都是做做样子。

后来李严因为督运粮草不力,被诸葛亮贬为平民。益州土豪势力,终被诸葛亮排挤出政权中心了。

钱穆书中颇多德治的观点。似乎德治是灵丹妙药,一切制度的问题,都可以通过培养良好的儒家道德来解决。但笼统的道德如何解决具体的制度问题呢?不过是自以为是罢了。西汉的宣帝对太子说:“汉家自有制度,本以霸王道杂之,奈何纯任德教,用周政乎!”这话不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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