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清代野记》载:
自來京師,各種貨物行店皆不止一家,惟紅果行(即山楂紅也),只天橋一家,別無分行,他人亦不能開設,蓋呈部立案也。相傳百餘年前,其家始祖亦以性命博得者。當時有兩行,皆山東人。爭售貶價,各不相下,終無了局。忽一日有人調停,謂兩家徒爭無益,我今設餅撐於此(即烙餅之大鐵煎盤也,大者如圓桌面),以火炙熱,有能坐其上而不呼痛者,即歸其獨開,不得爭論。議定,此家主人即解下衣盤膝坐其上,火炙股肉支支有聲,須臾起立,兩股焦爛矣。未至家即倒地死,而此行遂為此家獨設,呈部立案,無得異議焉,故至今只此一家也。
作者张祖翼来到北京后,看到街市买卖繁盛,但奇怪的是只有天桥一家卖山楂果的,别无分店,别人也不能卖,原来这是官方特许这家经营的。
相传一百多年前,天桥地区有两家销售山楂制品的店铺,都是山东人开的。这两家店为了争夺顾客,不断降价竞争,但谁也不肯让步,导致两家店都生意惨淡。后来,有人出了一个主意,说:「你们两家争来争去也没有用,我现在在这里放一个大铁盘子,把它烧得滚烫,谁能坐上去而不喊痛,谁就能独自经营这门生意,其他人都不许再争了。」
这两家店的其中一位老板听了之后,为了争取这门生意,就脱下裤子盘腿坐在了那个烧红的铁盘子上。没过多久,屁股上的肉都被烧焦了,最后还没走到家就死了。而他的店铺就这样成为了独家经营,并且向官府登记备案,其他人就再也不能开设同类型的店铺了。所以直到现在,天桥地区的这门生意就一直是这一家独家经营。
以命搏一果,可谓极端矣。